20081031

有沒有那麼容易發財呀?

真的是一肚子的鳥氣,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是有人靠發生交通事故在發財的,死要錢大概就是這麼樣的一回事吧!!!

話說在八月九號那天早上我出門上班,因為時間還算充裕所以我並沒有把老爸的老野狼催太猛,算是有點小迎著風在前往我那不怎麼愛去的公司,才不過五分鐘我就很倒楣的發生了交通事故。

為什麼是我倒楣?因為我所騎這台阿爸的老野狼真的是年紀有了,所以它的鑰匙孔已經些微的鬆弛 (年紀大了總是會鬆的) ,先前就曾有幾次在騎乘中騎著騎著就把鑰匙給震跳了起來,掉到路上再停車去撿鑰匙的經驗。這天也是這麼的給他把鑰匙跳起來掉在油箱蓋上,趁著還沒掉到地上我趕忙把它撈起,結果猛一抬頭我這老野狼已經快侵犯前車的屁股了──情急之下我猛力的扭動老野郎的龍頭轉左,想避開前面的機車──很不幸的…老野郎的右側還是親密的touch到對方的左邊,然後只聽到 "BOOM" 的一聲我趕忙停車回頭一看,只見對方車主連同機車已倒在路面上……至少我還是個勇於面對所有一切的人,我並沒有肇事逃逸。

我因為沒摔車所以還是平穩的往前,但我也馬上趕緊換回空檔連引擎都沒熄火就下車跑過來看對方的狀況。

不知道為什麼,愛湊熱鬧跟管閒事的台灣人總是特別多。 (這部分日後再另述)



我在現場耐心的做完筆錄,上警察先生的交通巡迴車至嘉義基督教醫院去探望這被我倒楣而傷害到的婦人。對方的弟弟稍晚也到了醫院。對方在院方診斷後說是左腿的踝部腫大瘀血,但沒傷到骨頭跟關節 (也沒流血的皮肉傷) ,預估只要休養些時候即可。當時對方也說傷沒很嚴重,加上我跟我娘親並沒規避責任還到急診室來,看得見我們要負責的誠意,所以對於傷害賠償他們也不是會隨便獅子大開口的亂要價的……

後來的日子,我那老實的娘親每一、二週就會打電話去慰問對方狀況有沒有好一些,還熱心提供一些看中醫推拿效果很好的建議,也希望對方不甚嚴重的腳傷早日痊癒,及早雙方進行和解。而每次在撥打電話予對方,對方總是一直說她還是很痛啊,沒辦法走路啊……諸如此類云云,不免在我的心理有對方想拖延時間好藉以發醫藥費財的想法。

好啦!一拖拖到上週去嘉義市東區戶政調解委員會提出和解申請,昨天 (10/30) 到場和解。對方這身軀直逼我兩倍的婦人洋洋灑灑的亮出一堆就醫單據,說是光醫藥費部分她前後就花了近七千元再加上她休養在家沒上班,希望我們再多拿個四千餘元出來貼補她個人薪資的損失 (還說是很寬待的去算她薪資損失的部分) ──
馬的!擺明就是要錢啊!還跟調解委員說出事到現在都沒去看過她──是眼睛瞎啦?還是那天站在急診室她床位旁邊的是陰間好兄弟?講話都不用憑良心的是不?

好在調解委員是個講道理的人士,他說這種情況不能單一指責對方的錯要強索賠償費,看是要五五、六四或三七分帳;雙方達到一個可以接受的共識即可……
可我娘親居然很海的說她醫藥費要全貼,而我那可親的,陪我跟我娘到和解調停室的小阿姨,也不等對方在委員的話後有啥選擇的回應就說要賠八成 (約九千六) ,眼看反正已經離對方一開始提的一萬多相差不遠,所以他們也就勉為其難的接受但又不忘補上她受傷真的很可憐,行動不方便,不如就好心的貼個整數給她一萬吧───

我他馬的家裏很有錢是不是?一萬塊是我暑假兩個月的排班打工才有的,我那老實的娘親跟姨媽居然海派的就給了出去,還說反正跟預算比起來才多了幾千 (本是預算拿六千元賠償,畢竟傷的不嚴重已經算多給了) ,事情能圓滿解決最好。這時候是都不用堅持原先的想法的是嗎?錢很容易賺就對了?

干!是要花我的錢耶!!!那個死肥婆明明就只是瘀血加腳踝腫大罷了;不用動刀嘛藥的也沒杵柺杖,竟然敢大言不慚在那靠夭就要了我一萬──這世界到底是還有沒有點道理啊?!

發財這麼容易──比中統一發票還簡單,大家都到馬路上去給ㄟ一下好啦。 操!!!

20081016

玩分享

在仙人掌小姐出國赴澳洲打工遊學前,我們有聊到要再一起合作一個新的部落格。
因為先前在月光森林同學會上的合作愉快,所以想再找新主題繼續合作的延伸;暫訂是把關於電影跟音樂中,所令彼此有感觸的部分,提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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